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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收藏古董犯法?

来源:www.wxhuiming.com  时间:2022-12-30 19:06   点击:115  编辑:admin   手机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 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外罚:

(一)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二)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经营文物购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可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经营的文物;

(三)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并可没收其文物和非法所得。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者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运珍贵文物出口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

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将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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