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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外文证据是否需要有中文译本?

来源:www.wxhuiming.com  时间:2023-01-04 02:44   点击:12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刑事案件中外文证据是否需要有中文译本?

我国《刑事诉讼法》现未明确规定,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文,但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中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无论是公安、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协助取得的外文书证,还是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的外文书证,都应由证据提供者将外文书证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在翻译无误的情况下,法院只需对中文译文进行审查,控、辩双方只需对中文译文进行质证即可,而不必引用外文书证的原文。

但是,如果控辩双方对译文的用词产生争议,而关键词语的翻译对案件处理结果有影响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应当慎重审查外文书证原件,并作出正确认定。

二、书证是什么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最佳 证据 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三、书证是什么意思

书证的意思是能够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文字材料、也指词典中可以印证释义的语言材料。

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来记载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采用各种符号、图案来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对待证事实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都是书证。

书证从形式上来讲取决于它所采用的书面形式,从内容上而言取决于它所记载或表达的思想内涵与案情具有关联性,因此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书证包括合同书、各种各样的公、私文书、会计凭证、租赁契约、结婚证、房产证、商标、信件、电报、牌号、车船票、各种运输单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书证是用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的思想内容是通过文字、符号或者图画等表达的。交通事故中的各种医疗收费票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属于书证。

从概念上的认知角度而言,书证具有广义与狭义的双重属性,狭义上的书证主要是指文书,即以书面文字材料为本质特征的证明文书,而广义上的书证则包括文书在内的可通过其客观载体来体现特定思想内容的一切物质材料。

四、书证和物证的区别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主要在于范围的不同和取得方式的不同。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可以证明案件走向和案件发生事实的证据,而书证一般是指纸质的证明范围比较小。

法律分析:书证与物证的区别主要在于范围的不同和取得方式的不同。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可以证明案件走向和案件发生事实的证据,而书证一般是指纸质的证明范围比较小。这两种证据在法律上的用途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两者是有着不同的特点以及不同的使用方式的。甚至在某些案件当中,书证和物证的效力也是不一样的。书证与物证的区别主要在于范围的不同和取得方式的不同。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一切可以证明案件走向和案件发生事实的证据,而书证一般是指纸质的证明范围比较小。

书证的概念,顾名思义,是以书面的方式或者是其他的材料方式来记录证据的一种证明形式。通常来讲都是以纸质的方式,用文字来记述证据,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是图形或者是特殊的符号等等。书证可以反映案件当中的一些特殊的关系,例如合同,协议,证明等等。

书证有一个不同于物证的特点,就是它的形成是在案件发生之前就已经形成。例如在合同纠纷当中,合同是先于纠纷形成的。那么合同就叫做书证,取得书证的方式也比较简单,只要拿到一纸证明的原件就可以。在一般的案件当中,书证必须是原件,不过当原件取得有着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在法院的允许之后取得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五、简述书证的种类及其作用

一、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书证具有以下特征:

(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的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易伪造.

二、书证的分类

1、公文书和私文书.

2、处分性文书与报道性文书.

3、普通文书与特别文书.

4、文书根据其不同的制作方法及相互关系,可以分为原本、副本、缮本、影本、节录本、译本、认证本.

三、民事诉讼中的书证和民事诉讼其它证据一样,是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依据.但书证在民事诉讼证据中占有突出的地位,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没有同刑事诉讼立法一样把物证写在证据的最前面,而是把书证放在证据首位.这是因为在刑事诉讼中经常的、大量的是运用物证,是物证在刑事诉讼中占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而在民事诉讼中,书证的运用却是大量的,正象发生犯罪活动的地方,必然会遗留下痕迹一样,它是最基本最广泛的证据,在每个民事案件中几乎都不能离开书证.比如合同这个法律行为的发生,大部分都由书面签定的.民事、经济等实体法规定,某些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解除或消灭必须以书面为主.若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必须提出该项书面文件以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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